住建部:今年全國將新籌集240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
2月2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情況。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介紹,人口流入較多的40個重點城市,2021年已經籌集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套,預計可以解決近300萬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初步形成了多主體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良好態勢,F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事業單位、園區企業、住房租賃企業等各方面主體參與的熱情都比較高。據統計,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達到了70%。
倪虹表示,2022年,住建部將繼續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給。從目前的統計看,全國將新籌集240萬套,比去年有大幅度增長。要實現這個目標,關鍵是要抓好6個落實。
一是落實好土地的支持政策。主要在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存量閑置房屋和新供應土地來建設和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五個方面發力。在這當中,不變更土地的使用性質,也不要求補繳土地價款,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價格能夠比市場同地段、同品質價格略微低一些創造條件。
二是落實審批流程的再造和簡化。主要通過各級政府聯審方式,出具項目認定書,相關部門按照項目認定書加快辦理。上海等21個城市已經開展了聯審機制,大大縮短了審批時間,提高了效率。
三是落實中央補助。去年,中央為40個城市在預算內**補助了28億元,今年還將加大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支持力度。
四是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從去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保障性租賃住房,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也就是增值稅原來按5%稅率征收的,現在減按1.5%計算;對于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向其他組織、個人和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產稅由12%減按4%的稅率來征收。
五是落實水電氣價格政策。對于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來改建和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一律按照居民價格來執行。
六是落實金融政策支持。目前,已經把保障性租賃住房列入了城市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信托基金試點,同時,對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的管理等。
據了解,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重點城市,都提高了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占比,普遍占新增住房供應量的40%-45%以上。
來源:紅星新聞